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

防震三部曲


電器與使用安全


居家安全與火場逃生


防災教育宣導_電器安全篇_國語版


消防設備篇(緩降機-固定架)

緩降機-固定架
緩降機固定架
一‧落地式固定架  落地式固定架
落地式固定架

二‧箱型式固定架  
箱型式固定架

三‧外牆式固定架
外牆式固定架

消防設備篇(緩降機-使用方法)

緩降機-使用方法
緩降機使用法
一.自盒中取出緩降機
自盒中取出緩降機
二.打開安全扣環、掛上固定架、將套袋套穿腋下
打開掛勾接口、掛上固定架、安全索套在腋下

三.調速器至胸口不超過一臂長
 
調節器至胸口不超過一臂長


四.拉緊調速器下兩條繩索以增加安全性
 
拉緊調節器下兩條繩索以增加安全性


五.攀出窗外後面向牆壁
 
攀出窗外後面向牆壁


六.放開雙手,雙手輕觸壁面,雙手切勿上舉以避免套帶鬆脫
 
放開雙手,雙手輕觸壁面,雙手切勿上舉以避免安全索鬆脫


七.下降後立刻拿開套帶
 
下降後立刻拿開安全索


八.順勢拉繩索到頂,以便下一位使用
 
順勢拉繩索到頂,以便下一位使用

消防設備篇-室內消防栓

室內消防栓
一、使用時機:一旦判斷無法以滅火器滅火時,且對本身未造成危害之前,可藉室內消防栓進行滅火。
二、適用火災類型:一般建築物內部之可燃物品仍屬木材、紙張、綿紗、布料、塑膠類等物質為主(A類火災),因此一旦火勢擴大延燒至室內其他物品,可使用室內消防栓藉由水的冷卻作用,達到滅火效果。其他類火災部分(BCD類火災),如涉及特殊場所像室內停車場、電信機房、發電機室…..等場所,仍應依其實際使用狀況,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就水霧、泡沫、乾粉或二氧化碳設備等選擇設置。
三、使用方法:
(一)按(警鈴):發現火災時壓下火警發信機按鈕(警示燈會閃並發出警鈴聲響)。
發現火警按下手動報警按鈕 報警警示燈會閃和鈴聲大作    
(二)開(箱門):打開消防栓箱取出瞄子。
打開消防栓箱     
(三)拿(瞄子):拉出並延伸水帶連結瞄子。
取出瞄子(噴嘴)     
(四)拉(水帶):將水帶全部拉出,並注意不可打結、纏繞,以免影響水壓。
取下水帶      
(五)轉(制水閥):就位後請另一人轉開消防栓開關,轉動瞄子以水霧方式接近火點,轉成水柱方式以撲滅火災。
注意接頭是否牢固轉動制水閥



四、注意事項:
(一)室內消防栓以二人以上用為原則。
(二)確實站穩,握緊瞄子噴嘴後才可以打開瞄子開關,以避免反作用力過大打傷使用者。
(三)應注意水帶不可打結、扭曲,並注意接頭部分是否牢固。
(四)千萬勿忘操作消防栓之啟動鈕及開關閥。
(五)利用室內消防栓滅火者,注意勿過量射水,以免造成嚴重水損。另外,為避免喪失避難時機,應經常確保退路。
(六)消防栓放水之時間,約為20分鐘。因貯水量與使用瞄子數之不同,其有效放水時間自有差異。若瞄子中逐漸產生多量空氣時,可判斷其貯水量已減少。
(七)無射水必要時,立即關掉開關閥,以減少水損。
(八)由滅火活動撤離現場時,應用桌子等將瞄子固定。


五、直線、水霧射水:
轉動瞄子噴嘴選擇適當射水方式


(一)使用時機:一般救災時,如果直接看到火點,可將瞄子調成直線水柱,如果濃煙密佈,可先用水霧排煙,等到發現火點時,再用直線水柱撲滅。
(二)功效:直線可直接攻擊火源達到滅火效果,水霧可排煙、降溫效果。
(三)變換方式:瞄子前端是可以轉動的,當瞄子全開時,逆時鐘方向旋轉,首先會出現水柱,再繼續逆時鐘方向旋轉,則會慢慢變成水霧。想要恢復原狀時,則反向操作即可。

消防設備篇-滅火器

滅火器
滅火器使用法
ABC類火災 A類火災:
 木材、紙張、綿紗、布料、塑膠類等物質引  起之火災。
 B類火災:  石油類、動植物油類、有機溶劑、液化石油  氣、天然氣等物質引起之火災。
 C類火災:
 通電中設備(尚未切斷電源者引起之火災)。
 
提起滅火器提起滅火器
拉開安全插梢拉開安全插
握住皮管,朝向火苗握住皮管,朝向火苗
用力握下手壓柄用力握下手壓柄
朝向火源根部噴 朝向火源根部噴
左右移動掃射左右移動掃射
熄滅後用水冷卻餘燼熄滅後用水冷卻餘燼
保持監控確定熄滅保持監控確定熄滅

消防設備篇-設備種類

設備種類
消防安全設備種類就用途及功能區分,可區分為:
一、警報設備:
指報知火災發生之器具或設備。
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2.手動報警設備。 3.緊急廣播設備。 4.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

二、滅火設備
指以水或其他滅火藥劑滅火之器具或設備。
1.滅火器、消防砂。 2.室內消防栓設備。 3.室外消防栓設備。 4.自動撒水設備。 5.水霧滅火設備。 6.二氧化碳滅火設備。 7.泡沫滅火設備。 8.乾粉滅火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指火災發生時為避難而使用之器具或設備。
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避難指標。 避難器具: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 避難繩索、滑杆及其他避難器具。 2.緊急照明設備。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用
指火警發生時,消防人員從事 搶救活動必要之器具或設備。
1.連結送水管。 2.消防專用蓄水池。 3.排煙設備(緊急昇降機間、特別安全梯間排煙設備 、室內排煙設備)。 4.緊急電源插座。 5.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

五、其他經中央消防主管機關認定之消防安全設備。

家扶中心協助單親家庭改造租屋處

聯合報 2013-05-18
記者劉星君/即時報導
  屏東縣新埤鄉餉潭村,就讀國一小杰和媽媽與弟弟3人,租住在老舊狹小平房,小杰很期待能有自己房間,但因家庭收入關係,一直沒有多餘的費用改善住家環境。
  屏東家扶中心潮州展愛義工隊成員們獲悉後,18日結合水電、木工專長義工們,幫小杰的家大改造,讓小杰有獨立的空間外,還增設門跟窗,並多出一個小客廳,讓一家3口可以安心、安穩一起生活。
  屏東家扶中心潮州展愛義工隊召募義工,對活動辦理或居家修繕有興趣的社區居民或高中職以上學生都可以加入服務行列,若有意願,可電洽義工隊指導老師秘偉忠,連絡電話:08-7806449。

北市租屋媒合徵愛心房東弱勢客 為協助中低收入戶租屋

中國時報 2013-05-23
陳芃/台北報導

都發局設服務平台 提供房屋修繕補助 並替經濟弱勢者代墊租金

為協助中低收入戶在北市租屋,都發局將設置「租屋服務平台」,希望以房屋修繕補助吸引「愛心房東」,將低度利用的房子租給弱勢者。對於經濟困難的房客,市府會提供代墊租金服務。這個媒合平台將於六月招標,八月啟動。
  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民國九十九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報告,北市租用住宅比例約十八.一%;營建署去年第一季的住宅需求動向調查更顯示,北市有八一.三%的租屋者規畫長期租屋。都發局總工程司高文婷說,除了興建公營出租住宅、提供房屋修繕補助,協助解決租屋問題也是多元住宅政策的一部分。

  住宅企畫科長簡瑟芳表示,一○○年度北市有六萬八千多戶住宅是低度使用,比例約七.八五%;租屋市場也可見「弱勢房東」,可能因年紀大、沒有管道,一直無法把房子租出去。而中低收入戶因為經濟問題,不容易租到房子。服務平台要找出有需求的房東與房客來媒合,目標要成功媒合二一○件。
  都發局獲得營建署約一○九三萬元補助,將成立北、中、南區三個租屋服務平台,預計六月上旬招標,未來由社團法人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等運作,將設立三個實體工作站,每處可獲得約二五三萬元的補助費用。
  簡瑟芳說,政府可提供一年最高一萬元的住宅修繕補助、名額預計二一○件,平台也會協助辦理租約公證、租屋糾紛調處,給房東多一些保障。承租房客如有急難,可申請三個月的代墊租金,每月最高一萬八千元、開放廿一件申請;或在平台刊登租賃需求,以尋找理想住所。

租屋平台助弱勢 愛心房東擬免稅

聯合報 2013-06-13
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為協助弱勢者租屋,內政部開始試辦為期一年的租屋服務平台,現已有許多縣市正公開招標承辦單位,預計八月就可提供服務,目標媒合一千五百戶;另為提高房東出租誘因,內政部打算推動讓「愛心房東」租金收入免稅。

  老人、身障者、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在租屋市場飽受歧視,經常有錢租不到房。內政部營建署代理署長許文龍表示,輔導獎勵民間成立租屋服務平台辦法三月上路,各縣市政府至少需建立一個租屋平台,由房仲或社福機構來競標承攬,只要有需求的房東與房客,皆可藉此平台「愛心連線」。
  經營平台者每月可獲四萬元補助,房東每件最高補助一萬元;首年預算一億元,預計補助一千五百戶。
  許文龍表示,目前有八個縣市有意願,共計開設廿一個租屋平台,台北、台中、台南市府已在公開招標中,預計八月營運,約可達成五百戶;高雄、新北、基隆、雲林、台東等縣市,近期也會陸續加入。
  他說,如果進度順利,中低收入戶可在七月申請每月四千元的租金補貼,八月就可上此平台找房子。
  但公益房東一旦加入平台,就有租賃紀錄,未來將被課稅。對此,許文龍指出,將朝「房東免課稅」方向,讓此千戶目標趕緊達成,而行政院也很支持免稅構想,但財政部認為還需先觀望,營建署會積極溝通與爭取。
  根據該辦法,平台業者每月最高可獲得業務費一萬、及人事費補助三萬;為提高房東出租意願,只要成功租出,政府每年補貼房東該處住宅的修繕費用,最高一萬。
  另為減輕房東及弱勢族群租屋成本,雙方應支付給房仲費用,由政府負擔,每件最多補助一點五個月租金。

月補助4萬元 設弱勢租屋平台

蘋果日報 2013-07-24
連線報導

下月試辦 房東:沒保障 寧養蚊

【連線報導】內政部推動愛心房東釋出空餘屋,租給中低收入戶的弱勢租屋平台方案,營建署代署長許文龍昨透露,北市搶得頭香八月將試辦!北市都發局發言人高文婷說,租屋平台由崔媽媽與永勝兩家業者得標,每月最高補助四萬元。年底前新北市、中市、台南、高雄等七縣市將開辦,但業者、民眾質疑政府無法打包票收租,倉卒上路問題不少。

  租屋平台是內政部長李鴻源的發想,希望不必花大錢蓋社會住宅,避免弱勢集中、標籤化,也可抑制房價並落實居住正義。營建署五月間推出「輔導獎勵民間成立租屋服務平台辦法」,預計全台媒合一千五百戶有租屋需求的中低所得家庭。但台北市分到兩百一十戶配額,中低收入戶卻有五萬六千戶,顯然僧多粥少。

崔媽媽︰當做善事

據規劃,加入租屋平台的房東每年最高可獲一萬元租金補貼,房客有條件獲代墊三個月租金等,縣市政府僅需協助招標,不用出錢。平台業者每月最高可獲四萬元補助,但須有實體店舖與網路通路。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坦承,當平台業者算是「做善事」,政府補助每月四萬元人事與業務費,根本不夠用,且沒有房仲業者願服務弱勢,社工帶看涉嫌違法,需要政府修法解套。
  永慶房產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分析,根據法規,帶看房屋要有經紀人證照,慈善平台業者恐涉違法經營,且市場上不到一成房東願租弱勢,哪來願者上鉤?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說,倉卒上路,沒有仲介業者投入,房東案源、租賃保障等,「政府拿什麼做保?」

「不能打包票收租」

北市文山區房東林寶秀說,每年補貼才一萬元,繳稅都不夠了,另得承受房客繳不出房租的風險,「政府又不能打包票收租,根本划不來」。北市中山區房東蔡小姐說,租金須要免稅才有誘因,「租給弱勢價錢會高嗎?沒保障,寧把房子空著養蚊子!」
  高市都市發展局長盧維屏表示,高市租屋平台預計八月初開標,但不是每個房東都樂意租給弱勢,特別是身心障礙人士,常租不到房子。

有助活化19萬空屋

台中市都發局長何肇喜指出,市府配合編列追加預算一百六十五萬元,協助審查且媒合租賃雙方,只要媒合成功就給一萬元獎勵金,預計可投入一千三百戶空屋,有助減少台中市十九萬五千戶的空屋,活化市場,對政策樂觀其成。
  高雄民眾林育如表示,房子租給誰都無妨,何況是幫助弱勢。在台中市新光重劃區買透天厝的楊先生說:「做好事又有獎金可拿,何樂不為!」

弱勢租屋平台規劃

  • 上路時間︰8月起
  • 名額限制︰全台總計1500中低收入戶
  • 試辦縣市︰台北市(預計8月);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基隆市、雲林縣、台東縣(年底前開辦)
  • 試辦對象︰
    • 平台業者:得標者獲每月最高4萬元業務及人事費補貼,合法仲介業者另可抽每筆(每年)1.2個月、最高1.8萬元租金補貼
    • 愛心房東:每年最高補助1萬元,是否免稅仍待研議
    • 弱勢租屋者:有條件代墊3個月租金
資料來源:營建署、《蘋果》採訪整理

文化部落 住6年僅繳1月租

蘋果日報 2013-08-12
林媛玲╱新北報導

安置違建戶收嘸錢 新北市府擬趕人

【林媛玲╱新北報導】新北市府為安置三鶯部落違建戶,斥資三億元興建文化部落,住戶每月依坪數繳交兩千至六千元不等租金,但逾三成住戶超過半年未繳,累計欠市庫近一千四百萬元,其中有十戶六年來竟僅付一個月房租,讓市府頭痛不已,甚至遭監察院糾正指行政怠惰。原民局表示,許多更弱勢族群還在排隊等候入住,已對長期未繳租金的四十五戶祭出強制執行處分,要求盡速繳租否則遷出。

  三峽文化部落二○○七年完工,除優先給行水區違建戶入住,也開放中低收入戶抽籤入住,早期每月租金兩千兩百多元至六千元不等,但多數住戶指經濟狀況差繳不出租金,去年原民局調降三成租金,並給予住戶分期繳租,至今仍有超過三成住戶逾半年未繳房租,甚至有十戶近六年來僅繳了一個月房租。

「被趕改住鐵皮屋」

《蘋果》走訪文化部落,新北生十胎最多產的婦人高玉香(三十八歲)也住在其中,她坦承全家已在此住了四年,但超過三年沒繳房租。她說,今年五月她丈夫又因換人工骨盆開刀,至今無法正常工作,現靠她做家庭代工度日,每月賺五、六千元,近日又接到催繳單,小孩都在讀書無能力負荷,如果被政府趕出去,就只能找地方蓋鐵皮屋住算了!

更弱勢戶苦等入住

文化部落保全透露:「許多住戶並不是繳不出租金,而是故意不繳,還有住戶開好車吃美食,但對政府卻不予理睬,讓人感到很無奈。」原民局主任祕書毛嘉奇表示,經統計欠繳最高紀錄近二十九萬元,去年已調降租金,但仍有許多住戶不按時繳納,還常故意神隱,其實仍有許多更弱勢族群排隊等候入住,現已對長期未繳的四十五住戶祭出強制執行處分,否則依法要求搬遷。

三峽原住民文化部落資訊

  • 安置對象:三鶯部落及中低收入戶原住民
  • 興建費用:3億元
  • 戶數:150戶(4戶為公共設施)
  • 租金變化:
    .2008年:2267元(9坪)、4536(18坪)、6048元(24坪)
    .2012年:1813元(9坪)、3629(18坪)、4838元(24坪)
資料來源:新北市原民局

助弱勢 北市推租屋平台

蘋果日報 2013-09-13
蔡亞樺╱台北報導

媒合210低收戶 民轟:不如降租金

【蔡亞樺╱台北報導】不讓民間租屋網站專美於前,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爭取到內政部一千萬餘元經費,成立租屋服務平台,徵求愛心房東協助解決中低收入戶租屋問題,昨公布三家得標業者,即起正式受理房東託租及房客承租,服務為期一年,預估可媒合兩百一十戶中低收入戶。

  北市都發局官員昨指出,北市已租用住宅者中,八成二因買不起房只好租屋,七成規劃長期租屋,顯見租屋需求大,但租房最常遇到房東擔心經濟弱勢戶欠租及租約糾紛纏訟多年。

最長墊租3個月

北市成立租屋服務平台,由永勝創業投資公司、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與東森房屋、崔媽媽基金會得標,北市都發局科長簡瑟芳說,三業者租屋服務平台提供招租資訊,每月最高補助四萬元業務及人事費,加入平台的愛心房東,補助仲介費最高兩萬一千六百元、協助辦租約公證,未來若房客欠租金,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補助修繕費最高一萬元。
  一般及中低收入戶,即起都可透過三家業者電話或前往實體店面諮詢,中低收入房客若無法付租金,將協助代墊租金每月最高一萬八千元、最長三個月,但須提還款計劃,審核通過予以核准。

房東擔心沒保障

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昨率先將名下一戶文山區公寓,委由崔媽媽基金會服務平台招租,三十一坪、三房二廳,格局方正、生活機能佳,每月租金一萬兩千元,希望藉此拋磚引玉。
  此平台成效遭租屋族陳義智質疑:「把納稅錢補助給房東,蠻離譜的,應設法降低房租,否則年輕人仍租不起。」房東吳小姐說,曾遇過打零工家庭無法按月繳租金,催收麻煩,平台感覺仍沒保障,不願加入。

北市租屋平台資訊

時程:即起受理,服務到明年9月
經費:1093萬元
補助對象:
  • 愛心房東:補助仲介費最高2萬1600元、租屋契約公證費、租屋修繕最高1萬元
  • 弱勢房客:有條件代墊中低收入戶最多3個月房租、每月上限1萬8000元
業者:
  • 北投、士林、中山、大同區:永勝創業投資公司(02)25428860
  • 內湖、南港、松山、信義區:伊甸社福基金會、東森房屋(02)25784515
  • 中正、萬華、大安、文山區:崔媽媽基金會(02)23658140
資料來源:北市都發局

弱勢家庭租金補貼 擴大

工商時報 2013-09-13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內政部於昨(12)日表示,依現行政府租金補貼辦法,那些父母身故而兄姐又要照顧弟妹的弱勢家庭卻難以申請補貼,對此不合理的現象,營建署已修改辦法放寬認定標準,即日起生效,弱勢家庭將可獲更完善的照顧。

  內政部官員表示,現行「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本來就是要補助經濟較弱勢者。
  所謂弱勢者是以家庭成員收入來認定,惟這裡的家庭成員僅包括直系親屬。
  內政部官員表示,長久以來,不少地方政府反映,那些父母身故,而由兄姐照顧未成年弟妹的最弱勢家庭,無法申請租金補貼,因為兄弟姐妹不是直系親屬,不算同一戶的成員。沒有別的辦法嗎?有,除非兄姐以一人戶的身份提出申請,但一人戶申請者得年滿40歲才行。
  這些限制使得此一弱勢家庭難以獲租金補貼,讓政府租金補貼的良法美意無法落實,因此修正辦法放寬認定。
  修正後的內容如下:以「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之條件」申請補貼者,其兄弟姊妹將可列入家庭成員。
  經此修正,多數弱勢家庭將可順利獲得相關租金補貼,這項修正規定即日起生效。

弱勢繳不出房租 新北市府代墊

蘋果日報 2013-10-30
李定宇╱新北報導
【李定宇╱新北報導】為幫助中低收入民眾有窩棲身,並協助房子租不出去的房東,新北市城鄉局「新北租屋平台」將於下月上路,房東透過平台媒合成功出租給中低所得家庭,可獲得修繕費最高一萬元,若中低收入戶繳不出房租,政府還可幫墊三個月租金。

租屋平台助媒合

許多中低收入家庭難以找到棲身之所,房東也擔心房客付不出房租,新北市府為解決中低收入戶租屋問題,與社會福利團體、學校及不動產經紀業者合作成立「新北租屋平台」,城鄉局長張璠(音同凡)表示,該平台利用民間低度使用住宅資源,與國內四家租屋服務平台合作推出,採全市不分區的方式為弱勢家庭服務。詳見租屋資訊網:http://houserent.cpami.gov.tw
  城鄉局表示,為提高房東出租意願,除協助負擔租賃公證、律師諮詢費用,房東透過租屋服務平台出租給中低收入戶,每年可獲得獎勵修繕費用最高一萬元。城鄉局說,若房客因緊急事由導致無力支付租金,市府將提供最多三個月租金代墊,解決房東困擾。

裝設瓦斯器具明年起考照

蘋果日報 2005-02-25
突發中心 台北報導
立法院擱置四年、攸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意外的《消防法》部分修正條文,終於在今年春節前通過,明年二月一日起實施,屆時只有領有執照的合格技術士才能裝設瓦斯器具,否則業者將受罰。

熱水器要裝室外
  台北縣消防局救護指揮中心主任羅凱文指出,一氧化碳中毒意外多因熱水器、瓦斯爐安裝、使用不當所致,如將熱水器安裝在室內或密封陽台,又緊閉門窗等引起。
  他提醒民眾,熱水器定要裝在通風良好的室外,且應找合格的裝修技術士安裝。 消防署危險物品管理組組長李清安也建議,應選擇有強制排放廢氣、通過國家標準檢測的熱水器及爐具,並定期檢查有無故障,也可安裝一氧化碳偵測器以防萬一。 李清安並指出,消防署推動的《消防法》增修條文,第十五條之六明定液化石油氣的熱水器及爐具承裝業,應僱用具丙級瓦斯器具裝修技術士執行,違規者將處以一至五萬元罰金。
  此案在今年一月十一日三讀通過,預計明年二月一日正式上路。

熱水器使用安全須知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壹、前言
  國人於冬季期間使用瓦斯熱水器及爐具機會增加,常因居家通風不良或使用不慎,而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其實,無論春夏秋冬,如果未注意環境通風、忽視燃氣使用安全及熱水器型式選購與安裝,皆有可能發生一氧化碳中毒。因此,如何有效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災害事故,實為家戶必知的基本常識。

貳、一氧化碳中毒統計分析
  近年所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其中93年較92年增加,94年1至3月底之中毒事故則較93年同期降低,顯示政府積極作為確實發揮功效;惟92及93年傷亡數字居高不下,期透過居家診斷方式,協助民眾瞭解住宅通風環境、如何選擇正確的熱水器及安全安裝,以避免再度發生一氧化碳中毒。
一、數量統計:
  1. 92年度發生228件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54人死亡、195人中毒。至燃氣部分,天然氣約佔33%、液化石油氣佔67%;在季節方面,冬季發生件數佔全年度37%(如附表1)。
  2. 93年度發生327件,造成74人死亡、353人中毒。至燃氣方面,天然氣佔35.3%、液化石油氣佔64.7%;在季節方面,冬季發生件數佔全年度35.2%(如附表2)。
  3. 94年1月1日至3月底止,計發生74件,造成32人死亡,170人中毒(如附表3)。
二、原因分析:一氧化碳中毒多因通風不良、蓄積一氧化碳濃度過高所致,主要原因如下(詳如附表4。):
  1. 熱水器等燃氣設施安裝場所通風不良(如裝設於廚房、浴室、陽台加裝窗戶等)。
  2. 選用不適當之燃氣設施(如安裝於室內者選用室外型)。
  3. 民眾缺乏自我安全意識(門窗緊閉)。
  4. 熱水器等燃氣器具不良安裝。
  5. 熱水器等燃氣器具未能適當運作。
  6. 熱水器等燃氣器具未能定期檢查與維護。
以94年2月24日奪走台南市5名花樣年華大學女生寶貴生命為例,雖然熱水器設置於陽台,但卻是加蓋採光罩的陽台,首先設置環境已陷入險境。其次在使用時未注意窗戶沒有完全打開、紗窗附著灰塵油垢、陽台晾曬衣物等,造成通風情形不良,更是致命傷。此時瓦斯燃燒在氧氣供應不足的情況下,產生的一氧化碳便往室內飄散,便釀成重大意外。
參、一氧化碳中毒嚴重性|
一、何謂一氧化碳中毒
  瓦斯本身是無色、無味及無毒的氣體,一般所稱的「瓦斯中毒」其實是燃燒不完全產生的「一氧化碳中毒」現象。
  瓦斯燃燒所需的空氣量,約為其體積的25至31倍,在氧氣充足的環境,瓦斯會完全燃燒變成無危害性的二氧化碳(CO2)。但是在氧氣不足的環境下,燃燒便會不完全,而產生無色無味的一氧化碳(CO)。一氧化碳對血液中的血紅素的結合力為氧氣的200-250倍,因此會取代氧氣搶先與血紅素結合,而形成一氧化碳血紅素(COHb),降低血紅素帶氧能力,這時體內組織無充足含氧,因而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狀。
二、一氧化碳影響人體之嚴重性
  美國國家消防協會NFPA(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編著之防火手冊,提出一氧化碳含量對於人體吸入時間及中毒產生的症狀如下:
  1. 0.01%( 100ppm) 暴露6-8小時對身體無害的基本值。
  2. 0.02%( 200ppm) 在2~3小時內會輕微頭痛。
  3. 0.04%( 400ppm) 在1~2小時內前額頭痛,2.5小時到3.5小時會蔓延。
  4. 0.08%( 800ppm) 45分鐘內會頭暈、反胃、抽筋(痙攣)。
  5. 0.16%(1,600ppm) 20分鐘內會頭痛、暈旋,2小時會死亡。
  6. 0.32%(3,200ppm) 5~10分鐘會頭痛、暈旋、嘔吐,30分鐘會死亡。
  7. 0.64%(6,400ppm) 1~2分鐘內會頭痛、暈旋,10~15鐘內會死亡。
  8. 1.28%(12,800ppm) 1~3分鐘會死亡。
肆、如何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當我們聞到瓦斯外漏的氣味時,會意識到危機而趕緊處理。然而真正的隱形殺手-「一氧化碳」,卻往往會因其具有無色、無味的特性而遭忽視,以致不幸事故層出不窮。如何有效防範一氧化碳中毒,確實遵照「五要」原則,是不二法門。
  1. 要保持環境的「通風」:避免陽台違規使用、加裝門窗、紗窗不潔及晾曬大量衣物等情形。
  2. 要使用安全的「品牌」:熱水器應貼有CNS(國家標準)及TGAS(台灣瓦斯器具安全標誌)檢驗合格標示。
  3. 要選擇正確的「型式」:屋外式(RF)、開放式、半密閉自然排氣式(CF)半密閉強制排氣式(FE)、密閉強制排氣式(FF)熱水器。
  4. 要注意安全的「安裝」:由合格技術士依安裝標準安裝。
  5. 要注意平時的「檢修」:熱水器應定期檢修或汰換,如發現有水溫不穩定現象或改變熱水器設置位置或更換組件時,均應請合格技術士為之。
伍、一氧化碳中毒處置措施
  發現一氧化碳中毒患者時,首先應打開門窗,使一氧化碳飄散出去。再將患者移到通風處,鬆解衣物,並使中毒者下顎向上抬高,保持呼吸順暢;若中毒者無心跳必須實施心肺復甦術,並儘速撥打119電話送醫急救。
陸、熱水器型式及安裝原則
  為確保熱水器使用安全,本(94)年2月2日公布之消防法中增訂第15條之1,規範燃氣承裝業者應向所屬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始得營業,並自民國95年2月1日起,須由「特定瓦斯器具裝修技術士」依照「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負責熱水器及其配管之安裝。
  關於熱水器及其配管之安裝,應依熱水器安裝場所選擇適當形式。安裝場所應優先選擇設置於屋外(如開放式陽台等通風良好處所),惟國內建築型態漸趨密集化及密閉化,若無法設置於屋外者,應於室內熱水器安裝場所採取可使空氣流通並將廢氣排放至屋外措施(如設置供氣口、換氣口、供(排)氣管及供(排)氣風機等)。
  前揭熱水器形式,市面上常見且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者依設置位置分為室外型熱水器(Roof Top Flue,簡稱RF式)及室內型熱水器,室內型熱水器依通風環境又區分為開放式、半密閉自然排氣式熱水器(Conventional Flue,簡稱CF式)、半密閉強制排氣式熱水器(Forced Exhaust,簡稱FE式)及密閉式強制供排氣熱水器(Forced Drought Balanced Flue,簡稱FF式)等5種型式,謹簡述各型式熱水器安裝原則如后。
  1. RF式:僅限於屋外(如建築物外牆或開放的陽台上)環境使用,其燃燒使用空氣之供給及廢氣排放皆直接於屋外進行,惟需具防風、防雨特性。(圖1)
  2. 開放式:較小型室內型熱水器,一般作為廚房中清洗碗盤使用。因其燃燒使用之空氣取自屋內開放空間、廢氣亦直接排放於屋內,需設置與屋外連通之供氣口,另屋內廢氣可採自然方式(溫度差產生浮力作為換氣之動力)或強制換氣方式(利用換氣風機)予以置換,採自然方式換氣者需設置直通屋外之換氣口,採強制換氣方式換氣者則需設置直通屋外之換氣風機。(圖2及圖3)
  3. CF式:室內型熱水器(燃氣消耗量較開放式熱水器大),一般用於獨棟住宅或小規模公寓。其燃燒使用之空氣取自屋內,並以自然排氣方式將廢氣經廢氣排放管排放至屋外,需設置與屋外連通之供氣口,及高度高於屋簷60公分以上之排氣管俾利廢氣順利排放。(圖4)
  4. FE式:室內型熱水器,一般公寓或是陽台有加蓋建議採用。燃燒使用之空氣取自屋內,並將廢氣以排氣風機經排氣管強制排放至屋外,需裝設供氣口、排氣管及排氣風機等。(圖5)
  5. FF式:室內型熱水器,燃燒使用之空氣,以供氣風機等機械方式連接供氣管取自屋外,燃燒後廢氣經排氣管以排氣風機強制排放至屋外者,其供氣與排氣皆於屋外進行,與屋內之空氣隔絕。為確保該熱水器性能、空氣供給及廢氣排放,應注意不得使用非該熱水器附屬之零配件。(圖6)
內政部消防署

認識熱水器相關標章

貼有標準檢驗局標章,貼有此標章者代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
貼有TGAS標籤,此標籤為台灣區瓦斯器材工業同業公會授與有產品瑕疵意外責任險的保障

居家防竊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壹、行竊手法分析:
  依據警方處理竊盜案件現場勘查的經驗,並綜合落網竊盜嫌犯的供述,分析行竊工具及手法如下:

  1. 竊賊幾乎都是以破壞工具行竊,例如電鑽、鐵橇、大型螺絲起子、鋼鋸、油壓剪等,將鎖具破壞而侵入行竊。
  2. 雇用不知情之鎖匠,謊稱屋主鑰匙遺失,請鎖匠代為開鎖,而進入屋內行竊。
  3. 尋找住戶藏放於住宅前鞋櫃、橫樑上或是其他隱密處所之備份鑰匙,用來開門行竊。
  4. 偽裝成水電工人、檢視瓦斯工人、第四台施工人員或各種商品推銷人員,進入屋內觀察地形、格局、防盜措施等,再伺機侵入行竊。
  5. 以攀降繩索或器材,由緊鄰之住宅、大樓、興建工地攀爬入內或鑽牆行竊。
  6. 以各種假藉口將屋內人誘出,其他同夥趁隙潛入行竊。
  7. 利用租屋機會取得該屋鑰匙,趁機複製,於退租後再回頭行竊。
  8. 事先抽取住戶信箱之喜帖、電話帳單,測試住戶生活狀態,再來行竊。
  9. 利用屋主暫時外出(例如倒垃圾、下樓購物等)短暫機會,未上多段鎖,以衣架或鐵絲鉤開門鎖,入內行竊。
貳、竊盜發生時、地分析:
  1. 發生時間:住宅竊案最常發生於大白天,小偷常趁著家中成員上班、上學等時機,稍加觀察,再加以測試(按門鈴),確定家中無人,下手破壞鎖具侵入搜括;近年來發現假日期間大白天發生的機率也相對提高,主要是利用全家出遊的時間下手行竊。
  2. 發生地點:最常發生於無人看管的大樓或住宅。
參、防竊須知:
  1. 根據竊案現場的勘查,失竊率最高的門鎖分別為喇叭鎖,其次為輔助鎖,再來為普通分離式多段鎖,這些門鎖防盜能力比較差,容易被破壞開啟,通常竊賊使用破壞工具,都是挑這類型門鎖的住戶下手,所以選對一個具有防盜效果的門鎖與是否會被竊有著絕對的關係,如果僅靠一個喇叭鎖鎖住大門之住宅,其遭竊率絕對非常高,相反的如果住戶安裝一個材質堅固,破壞需耗費比較長時間的門鎖,通常竊賊就會望而卻步,因為每增加一分鐘,竊賊就增加一分被捕的機會。
  2. 家出入口眾多之住宅,通常被竊機會亦相對提高,例如透天住宅,前、後、側門有多處;或是防火巷隱密,屋旁可供攀爬的物件多(例如廣告招牌或是緊鄰興建中的房屋搭建鷹架等),這類型住宅亦容易成為竊賊行竊的目標。
  3. 新購房屋、租屋、換屋等,這類型的房屋如果屋主未增加門鎖,或是加以換鎖,通常先前房客擁有鑰匙,或是已經加以複製,也會因為對地理環境之熟悉而回頭行竊,所以民眾應提防這類性竊賊,勿使其有機可趁。
  4. 屋主大意,擔心鑰匙遺失或忘記攜帶,而於門口隱密處(鞋櫃、橫樑)藏放備份鑰匙,使竊賊搜尋找到用來開啟行竊,這類型案例警方處理中也屢見不鮮,所以提醒有此習慣的民眾應心生警惕,以免受害。
  5. 無危機意識,經常利用紙條貼於門口或是不經意暴露行蹤之住戶(例如新婚夫妻,門口張貼喜字,外出度蜜月)結果回到家發現住宅被竊,所以住戶應該存有危機意識,並且做好敦親睦鄰,委託鄰居幫忙留意,才能避免受害。
肆、防竊積極作為:
  1. 慎選門鎖: 因為選對門鎖與竊案有很直接的關係,材質上盡量選擇一體成型且經過熱(硬化)處理,鎖心結構上盡量選擇複雜,以開鎖工具開啟不易的門鎖,如此一來增加竊賊行竊的困難度,讓小偷強行破壞費時,自然會知難而退;因為在警方處理竊盜案件中發現,小偷通常還是選擇從大門進入,所以只要大門門鎖發揮效果,屋內其他房間就不必大費周章。
  2. 加強防禦: 如果經濟情況許可,屋內最好加裝電子防盜設施(例如磁簧、紅外線、警報器、報警連線系統等),因為這一類設施增加了行竊困難度,一旦竊賊侵入,警報器大響,通常會引起旁人注意,讓竊賊落荒而逃,而屋外最好加裝感應燈,因為竊賊一般都會選擇比較暗的角落、巷道、騎樓等,利用光線昏暗掩護行竊行為,警方從落網竊賊口中得知:竊嫌有兩個最怕,那就是怕聲響與怕光,如果行竊過程中,突然燈光亮起,或是警報大響,絕對是竊賊的致命傷,而這些防盜器材在全省各地DIY賣場或是電子商場都有販售,消費者不妨就價錢與功能多加比較再做選擇,並且可以利用許多電子設備製造欺敵法(例如以定時器控制家中的燈光、音響、電視)讓竊賊捉摸不定家中有沒有人在家等,在實務上確實是相當有效的防盜方法。
  3. 善用器材: 在過去,國內只有銀行、珠寶銀樓店才會裝設監視錄影系統,但是現在有許多商店幾乎都有加裝監視錄影系統,且許多鄰里成立守望相助隊,於鄰里各路口或是治安重點區域加裝監視錄影系統,一旦發生治安事故,透過監視錄影系統所錄下之影像,確實發揮「第三隻眼」的功能,使警方偵辦上增加了利器,如此不僅有利刑案偵辦,更形成了鐵證,所以除了一般公設監視系統外,私人居家也可裝設監視錄影系統,讓宵小從遠處就可看見攝影鏡頭,而望之卻步,打消念頭,但是裝設時一定要注意隱密與安全性,不要很容易就可以破壞掉。
  4. 增加行竊障礙: 許多住家為防止小偷由窗戶入侵,通常會在窗外加裝鐵窗,但是鐵窗的裝設並未符合防盜功能,僅是裝飾功能,甚至未預留逃生出口,反而成為居家安全障礙,所以建議消費者安裝鐵窗時,鐵窗之鐵條最好採用實心,並且窗戶鐵條間有花紋,不要只有直條鐵條,否則油壓剪一剪就可以侵入了,另外許多裝鐵窗住戶最常忽略的就是鐵窗上的遮雨棚,通常只覆蓋浪板,而未加鐵條,以致警方處理許多竊案時,發現歹徒就是從遮雨棚挖開潛下進入行竊。
  5. 提高警覺: 有許多歹徒相當狡滑,經常偽裝成各種身分,出現在居家附近徘徊、觀察,所以住戶居家附近若發現異樣(例如出現穿著水電工人或第四台人員)要求入屋檢視線路等異常舉動,最好先過濾清楚;另外住戶若發現大門或門鈴有貼紙,或是被做記號,或是大門紗窗有一小洞(歹徒企圖以鐵絲勾開門栓時留下的)應特別注意。
  6. 發揮守望相助: 居家的左鄰右舍平時應互相聯繫,彼此照應,例如隔壁鄰居全家出國,或是家中有人住院,其他家屬前往醫院照護,這時歹徒會趁機前來行竊,所以當全家不在時,除了可以申請警方代為巡邏外,左鄰右舍的守望相助還是最重要。
  7. 過濾與通報: 警方曾經查獲竊賊事先在某一棟大樓租屋,再利用白天,大樓的住戶都上班或是外出之際,去測試每一戶的作息,詳加記錄後再下手行竊,等全部得手後再搬離,所以大樓管理委員會,對於現住戶、租屋戶、大樓居住成員等資料可送請警方過濾(猶如住宿旅社之旅客名單一樣)若發現有慣竊,警方可以加以密切觀察與注意。
(本資料摘錄:治安風水師;談居家防竊風水-作者為中央警察大學開鎖社教官謝文苑)

居家安全守則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根據學者研究及案例指出:犯罪多發生在大家認為最安全的避風港─「家」內,自己及家人在居家生活當中,如倒垃圾、搭電梯、上下班往返路途中或偶發事件(租賃房子)均需提高警覺,安全的居家生活,全在於「寧願事前多份心,以免事後徒傷心」的心理充分準備。

返家時:
  1. 到達住家前,注意是否遭人跟蹤或盯梢,發現可疑,不要立即返家,應向附近住家或二十四小時商電借用電話聯絡家人及求助。
  2. 上下電梯應站在控制鈕旁邊,以利立即反應。
  3. 留意居家附近的可疑記號,如家門口遭人塗上記號、顏色或噴漆,立即報警處理。
居家時:
  1. 養成隨手關門的習慣。
  2. 單獨在家時,僅可能不要隨便應門、開門或叫外送餐點、找人修繕。
  3. 經常檢視家中門窗是否遭人破壞,謹防深夜小偷潛入家中,若發現小偷潛入時,假裝熟睡或藏匿自己不被發現,先求自保。
  4. 門窗安裝特殊安全鍊鎖(夜間睡覺房內也應上門栓鎖)注意門窗支架是否安全堅固。
  5. 如果您的住所偏僻、常常沒有人在家、家中有貴重物品或是鄰近地區常常遭竊,你就應考慮購買適當的防竊設備了!購買時,最重要的是確保品質優良,而且不要忘了定時測試、維修,才能發揮最大效果。
  6. 不要隨意邀請不熟悉的朋友到家中,以免引狼入室;或隨意到初識或僅數面之緣的朋友家中玩,而被對方設陷而不自覺。
  7. 陌生人借用電話時,告以適巧電話壞掉,而予拒絕。
  8. 遇有外人按錯自家門鈴或打錯電話時,應提高警覺,不要開門。
  9. 公寓大廈大門應隨時關畢,防備陌生人尾隨進入。
  10. 重要存摺和印章應分開擺放。
舉家外出時:
  1. 外出多日最好通知訂閱的報紙、雜誌、牛奶停送,郵件包裹請鄰居代收。
  2. 常利用定時開關設備,製造有人在家的假像。
  3. 不輕易將外出訊息透露給不相干之人士知道。
  4. 外出時,多與社區巡守員、大樓管理員聯絡。
  5. 撥一一O電話申請住宅巡邏服務。
租屋時:
  1. 租屋前看房子最好有家人或朋友陪同,若單獨前往,則須注意門戶之進出及通路,切忌關閉出入之大門。
  2. 租屋簽約前最好先瞭解該屋附近地區的人文環境、治安狀況及房東人品。
  3. 觀察租/住環境是否有充足的街燈,夜間出入或往返的危險性。
  4. 租屋須請房東換新鎖,並充分加裝門栓鍊鎖、鐵門及鐵窗。
  5. 若擁有住宅出租,須留意前來承租的房客是否神色怪異,是否為其本人承租,以避免從事不法者冒充房客,而引狼入室。
竊盜案件處理方法:
  1. 面對竊賊時,須沉著,顯示無意對抗。隨時依情況迅速脫離現場或採取有利位置庇護自己,以免受傷害並儘快報警,保留現場,意俾警方完整採證。
  2. 多注意並詳記歹徒特徵─身高、體型、年齡、口音、疤記等,以便將來報案指認。
  3. 事前事後均須冷靜,避免以言詞、行動刺激歹徒而引起正面衝突。

住宅火警原因 電器使用不當比例高

中廣新聞/林麗玉/2008-03-07
台北市消防局調查,去年96年台北市火災發生件數為309件,儘管比前一年95年360件減少,不過十二月到今年一月份,火災件數卻暴增,光是去年十二月一個月就有27件,今年一月份有40件,這也是台北市五年來,首度單一月份火災件數暴增最多的一次,被列為紅燈警訊,台北市消防局研判,可能是因為前陣子北部地區天氣陰冷,民眾在家使用電氣用品不當導致。

  而消防局分析過去電氣火災的原因,57%是因為使用家電產品不當,21%的原因是配線組件短路,還有13%是因為電路配線故障等,而導致火警比例最高的家電產品使用不當,去年發生件數最多的是民眾使用的冷氣機短路、接觸不良等,其次為家中的飲水機及電燈短路。另外配線組件導致火警,主要的原因也都是短路或接觸不良導致。而預防火災的方法,台北市消防局長熊光華表示,民眾使用電器用品,要選購品質好的產品,並且注意使用安全,例如不要太多家電,插在同一個延長線上,容易發生危險,而消防局也會普及住宅用獨立式的偵煙火警探測器,加強社區家戶防火宣導。
  台北市長郝龍斌也指示,消防局應列出電氣安全品牌,並且加強宣導民眾,要使用安全的電器用品。
  至於這次消防局也分析去年台北市火警住宅,建築物的高度及屋齡,結果發現去年火警發生件數最多的是21-30年之間的房子,其次為31-40年之間,而火警發生的樓層1-5樓最多,去年一共發生了86件,幾乎是全年的一半以上。消防局長熊光華表示,可能是因為一到五樓的建築物,法規免設消防設備,導致防火設備不夠。至於住宅火警發生最多的時間,是在民眾熟睡之後的凌晨零點到三點,還有中午十二點到三點之間,民眾應該要提高警覺,另外消防局也發現,火警發生傷亡人口,大多都是行動不便者或高齡族,為了加強防範,台北市消防局也會加強家屬的防火觀念,並且積極推動消防救災與救護訓練。

2013年6月6日 星期四

租屋案例 / 找同學來一起住,算是違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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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陳述: 

  吳同學等3人承租一層4房1廳2衛的住家,為了減輕房租的壓力,吳同學又找了一位社團的夥伴來一起住,和他們一起分攤房租。最近房東發現這個情況,對吳同學他們說,多一個人進來住,每個月要多繳3000元!
  但是同學們認為既然已經承租一整層住家,就表示他們有住家的使用權,要找誰來住,是他們的權利,再者,房東可以隨意調漲租金嗎?

基礎資料: 
  契約內已載明:「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崔媽媽回應: 
  本件房客的考量是,想要藉分租來減少租金的支出;惟房東則是可以接受多一個人住進去,但同意的條件,是必須調漲租金。本件判斷的重點是:依租賃雙方原有之租賃契約,房客可否自行「找同學來一起住」?

一、在房客方面:
  承租人在租賃關係存續中,對於租賃物有佔有而為使用收益的權利。如果租賃物是房屋,而承租人要將房屋部份空間提供同學居住(如本例,有向同學收取租金對價,即為「轉租」;如無償、免費提供居住,則為「出借」);此時,應看雙方之租約就此有無約定規範?

  一般而言,租賃在法律上、情理上,屋主(房東)提供自己房屋給他人有償使用,「當事人」因素是重要的考量,「房客」會不會守規矩,好好珍惜、使用房東的房子?房東在立約前,須判斷清楚,再決定是否出租。房東既有禁止轉租、出借之條款,即有其考慮的理由,房客不得任意違反。

  如果依租賃契約,房東對於「轉租」、「出借」部分,沒有做反對(或禁止)的約定,那麼,依民法第443條第1項之規定,房客可將部份空間「轉租」他人(舉重以明輕,「出借」亦應在允許之列)。但是,在本案例中,雙方的契約上既已載明:「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因此,房客要將房間分租給他人時,必須經過房東的同意。不然,房東依雙方之租約及民法第443條第2項之規定,是可以終止租約的。

二、在房東方面:
  在契約存續中,任何一方如要「更改」雙方已經約定的項目(例如:房客欲轉租出借、房東要求調漲租金金額等),應經過他方同意(同意後,就此事項即為「新約定」),否則即不得為之。所以,房客在已經約定禁止轉租出借之情形下,不可自行找同學來住;房東在房屋出租後,於所約定之租賃期間,不能夠隨意調漲租金的。

  不過,在本案例中,房東是以調漲租金金額,作為同意房客分租的「租約新條件」,並非隨意調漲租金;房東此項要求,於法於理都說的過去。因此,房客們要先衡量一下,這樣是不是划得來,再決定要不要分租或出借同學來住。

參考資料 
【民法第 443條】
「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 」
「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租約。 」 
資料來源:崔媽媽基金會

租屋案例 / 租約尚未到期,我們可以拒絕房東帶新房客來看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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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陳述: 
  王同學於94年初承租套房一間,租期至94年6月底。不料房東從5月中旬開始陸續帶新房客到她的房間參觀,有時候王同學在房間內,也會突然有房東開門讓新房客進來,完全無視於王同學的存在。

  王同學向房東抗議,房東回應她,這時候是學生找房子的時機點,如果這時候沒租出去,暑假要租給誰?損失要找誰負責?如果王同學不讓別人進來看房子,那麼,押金將沒收作為房東沒找到房客的補償。

  王同學為了能順利拿回押金只好不再表示意見,繼續讓房東帶人來看房子,到最後王同學雖然將押金拿回來了,心裡還是很納悶,房東有權利這樣子做嗎?

崔媽媽回應: 
雖然房東是房屋所有權人,但是在其將房屋出租後,於租賃期間內,使用權歸屬承租人;房東未經房客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否則,房東逕行進入,恐涉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嫌及民法第195條第1項侵害自由之損害賠償責任。

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教官可協助同學的部分: 
在學生方面:
告知學生在承租期間內,對於承租的房間有使用權,縱然房東是房屋所有權人,要帶其他人進入房間時,也必須要經過房客的同意。 
在房東提出帶新房客看屋的要求時,建議學生可以先衡量一下目前的狀況,如果確定六月無須住宿,那麼,同學可與房東商量租期是否到5月即終止,這樣房東既可帶人看屋,而原房客也不會受干擾,至於押金的部分,房東必須全數返還,而預付至6月的房租,也請房東一併返還。 
如果房東不贊成學生的提議,那麼學生可拒絕房東帶人看屋的要求。至於押金部份,在學生未違約或毀損房屋(包括傢俱及相關設備)的情形下,房東並無理由沒收押金。如果房東於契約期滿時不返還押金,同學可寄發存證信函(可參考崔媽媽網站「租屋手冊」上之範例)催告房東返還押金。 
然而考量情理層面,且不致影響房客生活隱私之下;與房東協商在特定時段、房客方便之時間下,供其帶人看屋,或許是雙方都可兼顧之方法。 
在房東部分:
站在房東的立場想,房東只是想趕快找到新房客,好讓租金收入可以延續,並不是存心想侵入房客住處,甚至房東也不知道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了。教官/生輔組人員在訪視房東時可以順便告訴房東正確的觀念。

並且請房東要進入房客房間時,除了經房客同意之外,也請房客在場,這樣子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困擾(諸如:遺失物品之責任、或房客居家簡便穿著之下突經人貿然闖入之尷尬窘境…等)。 
也可以建議房東,在新房客要簽約前即要告知,如房客不續約,房東將會在租期的最後一個月陸續帶人看屋。簽約前事先告知房客,也可以讓房客考慮是否接受,這樣在日後才不會與房客發生糾紛。 
當然,房東也可以在租金上有所優惠,這樣也算是對叨擾原房客的一種補償。

資料來源:崔媽媽基金會